一位名叫「阿朗」的男性,在2018年一月抓到妻子跟第三者在新北賓館通姦,帶到警局簽下800萬和解書,並與妻子簽字離婚。不過第三者付了40萬後反咬是遭脅迫才簽下,法官根據當時情況後打臉第三者,不過還是認為800萬確實有點高,判決和解金應該降至各50萬元才較為適當,不過阿朗仍然可以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阿朗結婚12年育有2子女,卻發現妻子疑似外遇,最後在徵信社協助下,果真抓到妻子跟第三者在賓館開房。兩人在警局協商2小時,簽下妻子、第三者共800萬元的和解書,並跟妻子簽字離婚。
事後,第三者付了40萬元後,反咬當時遭脅迫才會簽下,因為阿朗當時嗆「若不接受就要將此事向被上訴人之親友廣為公開,讓被上訴人身敗名裂」、「我會讓你一無所有,以為我都沒認識黑道的兄弟嗎」等,像法院訴請。
不過法官認為,雖然阿朗有講這些話,但兩人是在警局談和解,而且2人外遇是事實,確實已經侵犯阿朗配偶權。不過考量妻子跟第三者沒有法律背景,兩人談判2小時候就簽下和解書確實可能過於倉促,考量兩人財力,認為降各50萬元適當,全部免除難以准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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