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蕭姓男子與陳姓已婚女到旅館,對方老公得知後氣炸,提告求償100萬元,沒想到雙方竟辯稱,是因已婚女罹患牛皮癬,雙方才會在採集草藥後到旅館利用水電來打製藥泥。刑事部分,檢方以事證不足為由,給予不起訴處份;但民事部份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判雙方須連帶賠償人夫5萬元。可上訴。
陳夫指控,蕭男明知老婆已有家室,17年來竟還多次與老婆赴旅館,發生親密外遇行為,2018年7月中旬蕭男又特地與老婆從高雄開車到南投的旅館,待了近3小時。深受打擊的陳夫得向精神科醫師求助,才能繼續維持生活,怒而向雙方提告妨礙家庭,但因事證不足,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,陳夫轉而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告訴,向老婆及蕭男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
蕭男與已婚女辯稱,當天會到旅館,是因為已婚女罹患牛皮癬,該日雙方先到中興新村採集菩提樹葉後,利用旅館的水電洗乾淨葉片上的寄生蟲,再啟動打汁機,將多種青草藥打汁分裝成10多包,讓已婚女帶回家敷用,只是因為水電供應比較方便,才會到旅館打藥泥製作草藥而已,強調絕無越軌的行為。
但法官認為,水電不是不普及的設施,雙方一同前往的也不是荒郊野嶺,應該不必為了製作草藥而孤男寡女一起投宿汽車旅館,認定雙方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的界限,共同侵害了陳夫的配偶權,應連帶賠償陳夫5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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